1、兩餐間隔4至6小時
一般早餐所用時間以15~20分鐘為宜,午、晚餐以30分鐘左右為宜。
食道適宜的進食溫度是10°c~40°c,耐受高溫不超過60°c,一旦食物溫度超過65°c便足以燙傷食道黏膜,時間久了,便會誘發食道病變。 所以,熱食、開水等,應該放置幾分鐘,等溫度降到60°c以下再吃哦。
很多人喜歡飯後立馬去散步、運動等,其實很多事情並不適合在吃完飯後立即就做,包括吸煙、洗澡、運動、喝濃茶和開車等。 飯後半小時內,還是以休息為主,我們可以做一些小幅度的運動,比如擦桌子、掃地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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